声明人:魏永年
九九年7.20时,因为学法不深,我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写了“不炼了”,在此严正声明作废。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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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25/2132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