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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淑平

    99年7.20后恶党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我当时得法时间短,法理不清,交过大法书,给邪恶签过字,并在看守所、劳教所做了很多不符合大法的事。回家后,我在家中不严格要求自己,跟家人生气时说过“不炼了”的话。现在我认识到这是对修炼不严肃,也是对师对法犯罪。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决心回到大法中,回到师父身边,好好修炼,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损失,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26/213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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