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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春燕 我于1997年3月份得法修炼。在做大法资料的过程中,我因贪心把资料钱占为己用,总共用了八千五百元。通过学法及同修帮助,我认识到了自己在犯罪,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我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学好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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