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美莲
我九九年前走入修炼。在高压下,曾写过“不炼功”的“保证”,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2004年又从新走入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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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27/213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