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源明、刘君
由于怕心,信师信法不够坚定,烧掉了一部份明慧、正见资料,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的苦度,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27/213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