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成桂芳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时派出所让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我当时签字了。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为此我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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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28/213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