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青华、立芬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别人替写的“不修炼”的东西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决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28/213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