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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振鹏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九九年7.20之后,我妻子受工厂逼迫交了一部份大法书和挂图、磁带等等,我当时由于怕心,没有制止,反而支持她的这种出卖大法的行为。现在郑重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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