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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潘连珍 1999年7月22日那天,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单位保卫处让我写了保证书,这是对老师最大的不忠。为此严正声明:所有我做的、说的、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我一定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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