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栾复盛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疯狂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时,我被迫写下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30/213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