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玓
我得法于1993年,在99年,写过“保证书”,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从新开始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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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30/213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