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香娥
我七二零以后,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以及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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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30/213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