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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有、郑道凤 1999年7月23日,当地派出所警察来我家,让我和妻子在一份“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名。由于我俩当时学法不深,法理不清,只想保护自己,于是都签了名,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在我们认识到错了,我们要做到真修。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损失,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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