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宝华
由于自己学法少,正念不强,执著于亲情,配合了邪恶,给邪恶签了字,说了一些对师不敬的话,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信师、信法,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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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1/30/213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