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仕民 我在1997年有幸得法,在修炼中,家庭和身心都在大法中受益。2001年7月26日,被北京公安局非法绑架、非法判刑7年。被迫害中承受不住心理和身体的严重摧残,违心的做了不该做的,写了不该写的。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在监狱所写的、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