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方云菊
九九年大法遭受迫害期间,我因为有怕心,向单位交出了两本大法书。在二零零零年,将大法书籍都交给我丈夫烧了。现在严正声明: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信师信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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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0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213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