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秀义
十一前。我在邪党迫害下,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另外家人代替我写的“保证宣布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213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