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忠辉
我在2004年在劳教所受迫害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重,说了些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话,在此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6/213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