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朴生今
2004年7月至2008年1月,向邪恶所签的名、所按的手印、写的东西、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6/213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