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贞淑
“7.20”以后,我在本地居委会邪恶强迫下,在“保证书”上签了字,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坚修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6/213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