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花
从2006年3月29号去监狱至今,说过的一切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和做过的一切有损大法和师父的事,严正声明统统作废。今后,我一定跟随师父,坚定实修,努力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圆满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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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7/213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