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康太鹏
以前由于学法不深,在单位上班,有人来问炼不炼功,我说了“没炼呀”的话。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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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7/213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