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培禅
从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单位或他人利用我的名义写下的所有“不炼功”的“保证”,都是没有通过我本人的,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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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7/213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