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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玉兰 09年11月24日晚,居民委的人来我家让我在一张写有“不准和学员在一起聚会;不准发法轮功传单”等等的书面材料上签字。由于我学法不深,在怕心下,我就签字了。严正声明:我向邪恶签的字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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