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再成
2000年我与厂签劳动协议书时,该劳动协议书有一项是“不修炼法轮功”,我签了字,现在我认识到错了,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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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8/214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