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凯珠
我在劳教所时,在恶警的迫害和强迫下,对师父、对大法所写、所做的一切不好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从现在开始从新开始,做好三件事,永远跟师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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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8/214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