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要林、王帆、张银、张正
在公安局,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所做、所说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
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用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8/214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