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洪兰
我配合邪恶的要求按过二次手印,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8/214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