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熊美杰 我由于搬家把师父的大法像给落在常人家中了,后来没有找到(因常人家装修),现一想我真是罪过,对不起师父。在此声明:自己的行为有罪,全部作废。请师父原谅,今后我得加倍补偿罪过,在有限的时间里更加敬师敬法,抓紧做好三件事多救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4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