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淑芬
2006年,我没有守住心性,做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情。今天,我郑重声明:自己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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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9/214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