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煜青
我于2007年11月被派出所非法绑架,并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由于怕心,信师信法上不坚定,写了所谓的“三书”,在此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9/214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