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俊珍
我以前学法不深,悟性不高,又胆小怕事,因此曾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现在郑重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坚修大法,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9/214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