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晋素华
曾违心在“不参与法轮功×教组织”的承诺书上签的字,一律作废。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以后要精進,助师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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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9/214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