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秀英
某部队干休所强迫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不准炼功”并强迫签字,郑重声明:签字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9/214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