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俊杰 2009年9月5日,我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县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在迫害中,我因正念不足,违心的在所谓“四书”上签了字。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所有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行为和所签的所谓“四书”全部作废。以后认真学法,精進实修,稳健的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3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