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汪桂珍 在邪恶迫害大法期间,镇派出所到家中逼迫我往污蔑大法条幅上签字,后来又给我照像,不让炼了。现在我知道错了,又从新走回大法。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定修炼,走好自己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