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明珠
我在以前所做过的“保证”,所说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放下一切执著,紧跟正法進程,助师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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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1/214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