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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丽云

    我于一九九六年得法,因为没有好好的学法,在邪恶“不准炼,不准学”的威胁下,单位来我住的地方叫交书,当时为了应付,我就交了一本师父的《在悉尼讲法》,也说了:“好,不炼了”的话。后来在同修的关心下,我又重新走入大法修炼。感谢师尊没有放弃我,感谢大法又一次救了我,从新使我知道了大法的博大精深,知道了大法的美好,也认识到了我把这么珍贵的书交给邪恶是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我现在懊悔的不行,感到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认真学法,扎实修炼,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1/214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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