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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滕春香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我在集上发《九评》时,被恶警绑架。恶警给我录了口供,我在上面签了字、按了手印。从看守所出来时,我也签了字。通过学法和与同修切磋,我才认识到这些做法都是配合了邪恶。严正声明:在邪恶黑窝里我所签的字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从今后,我一定要多学法,学好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1/214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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