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洪顺
由于悟性差,法理不清,在2002年去韩国在办手续之前,公安警察说:“你再炼就去不了”,当时我不加思考立即说“我不炼了”的话,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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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1/214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