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艳军、陈风侠、吴谨、许爱荣、张金伶、刘桂香
在狱中被迫害时,写过所谓的“保证书”,在此声明全部作废。表示坚修大法到底,努力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1/214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