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程宗连
我在十一期间,在邪党恶警的逼迫下,没有正念,在怕心的驱使下,写了“保证”,交了身份证,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彻底作废。以后要在大法中更加精進,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自己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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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2/214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