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江舜华
在派出所,面对邪恶迫害没有承认自己修炼,现在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决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不变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2/2142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