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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艳军

    在二零零四年,由于正念不足,我被邪恶非法绑架到公安局,由于学法不深,当家里人“拉关系,走后门”送给邪党人员四千元钱时,我也没有阻止。在我回家的时候,由于怕心,邪党人员说我不炼法轮功时,我也没有否认。还在邪党人员的资料上面签了字。在我被绑架时,家人由于害怕,把家中的宝贵的大法书和资料烧毁了。把以前抄写的师父讲法烧了。现在悟到是不敬师不敬法。严正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3/214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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