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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艳华 我在邪恶的迫害压力下,因为怕心,做了最可耻的事。九九年,我写过邪恶的“保证书、悔过书”、交过大法书。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前夕,在酷刑面前,出卖过同修。严正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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