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明、刘芝兰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九九年7.20后,在邪党迫害下,写了“不学、不炼的保证书”,放弃了修炼。严正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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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3/214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