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翠兰
在我修炼的道路上,由于学法有漏,曾杀过生,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请师父慈悲、宽容,今后一定要多学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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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3/214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