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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鞠在莲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没得法之前我患有神经性肌肉萎缩、腰椎骨质增生等多种疾病,在单位上班的时候谁都知道我病重,医院大夫说没有针对神经性肌肉萎缩的药给我治疗,我只有自生自灭了。九六年九月我喜得大法,师尊给我净化了身体,我感受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九九年七二零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后,居委会到我家搜书,我就把大法书交给他们了;单位保卫科长带来几个人说:“你要是炼(法轮功),车就在外面等着,你就跟我们走(办洗脑班),不炼(法轮功)就算了”。当时我有怕心,就说:“不炼了”,他们叫签字,我就签了。我错了,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4/214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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