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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富庆喜 二零零五年一月,我在发放大法资料时被不明真相人举报到派出所,他们带人到我家想非法绑架我,我当时走脱,被迫流离失所。回家后,片警找我亲属,让我到派出所登记。由于亲情关没有过好,我就去了。片警拿一本邪党的书让我抄写,我没有抄写。片警说:“你不愿意抄这本书,愿意写什么就写什么吧。”我就写了:“中国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并且还按了手印。由于法理不清,当时就想应付一下。通过学习师父讲法和看《明慧周刊》文章,我觉得自己上了邪恶的圈套,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了污点。严正声明:我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9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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