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芳
在十月一日前半个月,邪党的恶警来到我家,迫使我在一张白纸上签字按手印。现在我认识到我不应该配合邪恶,现在声明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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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9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14/214383.html